“從現實來看,預計國家相關部門在具體落實國務院“新36條”時可能會對以往還存在民營企業進入石油天然氣領域的政策進行適當調整,如在非國營貿易原油進口銜接政策方面可能會有所松動,進口銜接企業范圍可能會增加以便于順利進口,在國家石油儲備體系建設和運營方面也可能會將兩大石油集團以外的企業(包括民營企業)納入其中,這些政策落實和調整無疑對民營企業發展是有利的。”中國石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董秀成認為。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已有2萬多家增值電信服務企業,其中絕大多數為非公有制性質,民營企業又在其中占據主要份額。但是民營資本所經營的增值企業與基礎電信運營商相比始終處于極度弱勢的地位。造成這種困境的根源之一就是基礎電信領域的競爭不充分,民營資本迫切需要在基礎電信領域獲得充分的參與和競爭空間。
對此,電信專家黃浩表示,該通知,對相關領域的態度,從“允許”轉為“鼓勵”,并且增加和細化了鼓勵進入的領域,“這是一次重大突破”。
他還指出,雖然政策有利于民營資本進入電信行業,但作為資金和技術密集且壟斷性較高的電信行業,民營資本的進入注定不會是一片坦途。特別是民間資本要進入基礎電信市場,就必須與三家基礎電信運營商合資,這是民間資本自己無法把握的事情,也是政策層面必須突破的事。